历史看待商朝末代君主(第十七世或第三十一王)帝辛

    中华殷氏网 2009年1月27日 殷网根


纣王
        紂,中国商朝末代君主,姓子,名受,号帝辛,史称“纣王”,夏商周断代工程認為他在前1075年—前1046年在位。中国商朝国君第三十一王。
生平
        紂是帝乙之子,有雄才,致力于用兵東南;牧野之战中周文王姬昌之子周武王姬发在距離朝歌(今河南淇縣)七十里外的牧野击败商軍,商纣王登上鹿台,「蒙衣其珠玉,自燔於火而死」,商朝灭亡。
評價
暴君論
        《史记•殷本紀》记载,帝辛“資辯捷疾,聞見甚敏;材力過人,手格猛獸;知足以拒諫,言足以飾非,矜人臣以能,高天下以聲,以為皆出己之下”;又說他“好酒淫樂,嬖于婦人”,宠信妲己,建立酒池肉林;為人凶殘成性,創立炮烙、虿盆等多種酷刑;殺害忠臣义士,如其叔父比干;囚禁异己,如西伯侯姬昌被幽禁羑里(今河南湯陰)七年之久。
        纣在中国长期被认为是暴君,与夏桀并论。这一段历史,後人加上幻想元素,寫成了《封神演义》(又称《封神榜》)。成語有“助紂為虐”、“助桀為虐”。
平反論
        不过,有观点认为,很多对紂王的反面评价存在历史上的递增性。
        先秦文献对他的指责并不很多,甚至許多文獻稱讚紂王聰穎勇武、才華橫溢,是難得的英主,但随着时代的推进,各种各样对他不利的指责越来越多。当年武王伐纣,共写过两篇檄文:“泰誓”(亦称“太誓”)和“牧誓”。“牧誓”中周武王列举了纣王的罪状只有六条:
        1. 听信女人的话。
        2. 不祭祀祖先。
        3. 对祭祀大事不闻不问。
        4. 不任用同宗兄弟。
        5. 重用逃犯。 
        6. 让他们虐待百姓,胡作非为。
        子貢也說過:「紂之不善,不如是之甚也。是以君子惡居下流,天下之惡皆歸焉。」認為紂王許多的罪過並未發生,是被後人所加的。
        近人顧頡剛撰有《紂惡七十事發生的次第》,指出“見《尚書》者六項,戰國增加二十項,西漢增二十一項,東晉增十三項。六項即足矣,奚必計其餘之虛實哉!”“現在傳說的紂惡是層累積疊地發展的,時代愈近,紂罪愈多,也愈不可信。”[1]
        1960年,郭沫若撰《替殷紂王翻案》,認為紂王是有才能的人,“商纣王经营东南,把东夷和中原的统一巩固起来,在历史上是有功的。”
注釋
        1. 顧頡剛:《紂惡七十事的發生次第》,《顧頡剛古史論文集》,北京:中華書局,1988年版,第211頁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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